国家税务总局盖州市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已经由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关于国家税务总局盖州市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初步设计和投资概算的批复(辽税函〔2026〕194号)和国家税务总局营口市税务局关于国家税务总局盖州市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初步设计和投资概算的批复(营税函〔2026〕1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国家税务总局盖州市税务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为进一步提高招标投标活动透明度,保证了潜在投标人足够的知情权和建议权,从源头上遏制如招标文件设置排他性条款等各种违规行为的发生,保证招标投标活动顺利开展。现对国家税务总局盖州市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进行招标文件预公示。 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是否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向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意见及依据,并留下具体联系人的姓名和联系电话。 公示截止时间:2026年09月16日下午17:00时。 电话受理时间:早上9点至下午5点有专门工作人员进行接听,其它时间可以通过传真或互联网电子邮箱提出意见。 联系电话(传真):024-25158333-8130、8131;024-25840581 电子邮箱:huicheng_zb@163.com 国家税务总局盖州市税务局 2026年9月9日 招标文件反馈意见录入.docx
9.招标文件-国家税务总局盖州市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已完成关键字检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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