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石桥市南楼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项目(EPC)已经由辽宁省营口市大石桥市大行审批投【2022】40 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大石桥市城乡建设与公用事业中心,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及地方政府配套资金。为进一步提高招标投标活动透明度,保证了潜在投标人足够的知情权和建议权,从源头上遏制如招标文件设置排他性条款等各种违规行为的发生,保证招标投标活动顺利开展。根据《营口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招标投标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营政发【2024】6号)文件要求,现对大石桥市南楼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项目(EPC)招标进行招标文件预公示。 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是否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向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意见及依据,并留下具体联系人的姓名和联系电话。 1.提出意见和建议,请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2.为便于联系并对意见归纳整理和分析,请如实写明有关单位或个人的名称、联系方式等信息。 3.公示时间:2024年5月9日至5月15日; 4.有关意见,请以电子邮件形式于2024年5月15日17:00前反馈至大石桥市城乡建设与公用事业中心邮箱。 电子邮箱:xiangmugongchengke@163.com 大石桥市城乡建设与公用事业中心 2024年5月9日 招标文件-大石桥市南楼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项目 5-9.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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