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单位、集中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名称 |
地址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营口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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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先生 |
0417-2834355 |
营口市审批技术审查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辽宁省营口市沿海产业基地民生路28号营口市民服务中心三楼 |
樊女士 |
0417-2972505 |
二、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及首次公告日期:
招标项目名称 |
招标文件编号 |
首次公告日期 |
营口市国资系统信息化监管平台 |
YKSGZC2019122 |
2019/8/15 15:07:09 |
三、更正(澄清或修改)事项、内容及日期
变更事项 |
变更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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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前 |
变更后 |
第二章 服务采购合同条款及前附表
合同条款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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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招标文件 |
见附件 |
第三章 评标方法
评分标准及评分细则 |
见招标文件 |
见附件 |
报名截止时间 |
2019年08月23日11时00分 |
2019年09月11日11时00分 |
投标保证金汇到我中心账户的截止时间 |
2019年09月03日10时00分 |
2019年09月16日10时00分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 |
2019年09月0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2019年09月1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四、重要提示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本更正公告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更正公告为准;同一事项以最后发布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营口市审批技术审查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09月02日 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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