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国盛轩宇产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清洁能源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基地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已经由营北经发备【2025】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营口国盛轩宇产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100%。为进一步提高招标投标活动透明度,保证了潜在投标人足够的知情权和建议权,从源头上遏制如招标文件设置排他性条款等各种违规行为的发生,保证招标投标活动顺利开展。现对营口国盛轩宇产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清洁能源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基地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一标段)EPC工程总承包进行招标文件预公示。 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是否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向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意见及依据,并留下具体联系人的姓名和联系电话。 1.提出意见和建议,请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2.为便于联系并对意见归纳整理和分析,请如实写明有关单位或个人的名称、联系方式等信息。 3.公示时间:2025年5月16日至5月22日; 4.有关意见,请以电子邮件形式于2025年5月22日17:00前反馈至代理公司邮箱。电子邮箱:zfzbyb@163.com,联系电话: 024-31679592-8889、8888,联系人:由春红,薛晓东。 营口国盛轩宇产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2025年5月16日 01-营口国盛轩宇产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清洁能源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基地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一标段)EPC工程总承包.docx
2.招标文件反馈意见录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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