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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关于供应商投标资格的问题 |
发布时间: 2019/3/16 12:44:18 |
内容:-----供应商因在履约环节出现违规行为,被代理机构列入失信名单、暂停其参与网上竞价资格,则能否再参加其他采购项目? |
管理员回复: |
回复时间: 2019/3/18 8:35:56 |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而重大违法记录主要是基于对供应商违法行为的刑事、行政处罚而产生的,在没有刑事、行政处罚的情况下,任何单位不得以信用记录等形式限制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br>
何为重大违法记录,《条例》第十九条有着较为详细的规定,此类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处罚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当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文件,若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其本身资格条件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等),则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被代理机构列入失信名单并被暂停参与网上竞价资格,这种处罚并非相关财政部门作出的“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也未涉及《条例》所列示的情形。因此,相关供应商可参与其他政府采购项目。<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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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关于分公司参加投标的问题 |
发布时间: 2019/3/16 12:42:55 |
内容:-----分公司不具有法人地位,可以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吗?是否需要总公司授权? |
管理员回复: |
回复时间: 2019/3/18 8:32:50 |
首先,分公司是合法的政府采购供应商。《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明确,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分公司属于“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法人的分支机构”,是法定的其他组织,具备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br>
其次,《公司法》第十四条中关于“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的规定,在认定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同时,也进一步明确了其民事责任的承担者为总公司。<br>
最后,由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民法总则》第七十四条明确,“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根据该条可知,分公司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总公司授权。<br>
实践中,石油石化、电力、通信、银行、金融、保险、法律事务等特定采购项目的参与主体往往是不具有法人资格、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公司。如果将分公司排斥于政府采购供应商范围之外,显然不符合这些项目的特点。因此,采购人、代理机构可在采购文件中作出规定,允许分公司参与投标。<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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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关于受让条件的问题 |
发布时间: 2018/3/30 10:22:45 |
内容:-----企业产权转让是否可以设置受让方资格条件? |
管理员回复: |
回复时间: 2018/3/30 12:37:29 |
根据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32号令第十四条的规定产权转让原则上不得针对受让方设置资格条件,确需设置的,不得有明确指向性或违反公平竞争原则,所设资格条件相关内容应当在信息披露前报同级国资监管机构备案,国资监管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未反馈意见的视为同意。<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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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产权转让行为的公告时限问题 |
发布时间: 2018/3/30 10:21:26 |
内容:-----在产权转让公告过程中,是否必须是20个工作日? |
管理员回复: |
回复时间: 2018/3/30 12:35:51 |
根据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第32号令第50条的规定,转让底价高于100万低于1000万元的资产转让项目,信息公告期应不少于10个工作日,转让底价高于1000万的资产转让项目,信息公告期应不少于2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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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产权转让行为的批准问题 |
发布时间: 2018/3/30 10:19:05 |
内容:-----转让方在产权转让过程中,关于产权转让行为是否必须有国资监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
管理员回复: |
回复时间: 2018/3/30 12:33:07 |
产权转让行为,在国务院国资委3号令第七条的表述中,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负责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监督管理工作,所以严格意义上,是需要有批准文件的。但是,根据最新国务院国资委32号令第六条的规定,以及我们向同级国资监管部门了解到,只有股权和承债式资产需要批准文件外,其他比如实物资产等的转让行为由出资人内部决策后,经过评估后报国资监管部门备案即具备了交易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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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现场投标没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怎么办? |
发布时间: 2017/3/31 5:40:08 |
内容:-----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拿到外地投标了,请问用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可以参加投标吗? |
管理员回复: |
回复时间: 2017/4/2 20:09:17 |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也经常遇到,您可以携带贵公司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参加投标。<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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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问题 |
发布时间: 2017/3/30 18:01:45 |
内容:-----想问下,参与投标预交的投标保证金如何返还,是否需要到现场办理?<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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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员回复: |
回复时间: 2017/4/2 20:10:23 |
您好,在开标结束公示到期后,对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原渠道返还,无需现场办理。<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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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保证金如何返还 |
发布时间: 2017/3/30 14:59:48 |
内容:-----想咨询一下,中标单位的履约保证金如何返还 |
管理员回复: |
回复时间: 2017/3/30 17:51:43 |
您好,项目经验收合格后,中标单位携验收单到我中心现场办理履约保证金返还手续。<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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