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嘉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营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对 营口市存量石灰稳定处置后污泥的再处置(采购文件编号:LNJX2019-23)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1.污泥产生地点:营口市东、西污水处理厂;
2.存量污泥量约20万吨(以实际发生量为准),运输到合同指定存放点进行集中无害化处理,在此运输期间不产生二次污染,污泥处置办法应按相关标准、技术规范和要求进行。
3.项目预算资金:50,000,000元人民币。
4、污泥运输时间: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
5、污泥处置时间:合同签订日起三年内。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投标人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4.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固废处理或污泥及生态环境污染治理等相关内容;
4.2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
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领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2019年4月17日起至2019年4月24日(每日8:3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供应商可携带营业执照等有效证件(以上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只作为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的要求,详细资格审查以开标时评审为准)到辽宁嘉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营口市站前区体育场南街7-甲20号,万达广场西南角外门市,小八路游泳馆道北)领取,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9年5月10日9:30(北京时间)
五、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营口市审批技术审查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市民服务中心三楼西区(营口市西市区民生路28号,原营口市沿海产业基地汇达广场),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
六、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营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 关勇 联系电话:15940787799
代理单位:辽宁嘉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陆 玲 联系电话:0417-2653886
七、本公告发布媒体:
辽宁政府采购网 营口政府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