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辽宁省营口市强制隔离戒毒所监控设备工程已由营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营发改投资【2016】287号文,招标人为营口市强制隔离戒毒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合同估算价:651万元
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4、建设地点:沿海产业基地,北临规划路、南临新民大街、西侧为人工湖引水明渠、东临民生路。
5、招标范围:辽宁省营口市强制隔离戒毒所监控设备工程。
6、计划工期:开工时间2019年03月01日,竣工时间2019年06月29日。
7、投标人资格要求:
7.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和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机电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信息数据管理库的除外)。
7.2、投标人还需具备省信用办资格认定的信用中介机构评定的BBB级及以上信用等级报告,并将信用等级报告作为企业投标的有效证件,提供给投标人(以“信用辽宁”网上查询结果为准,无需携带原件,网址:http://www.lncredit.gov.cn/page/xybg/xybggs/index.shtml).
7.3、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近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若投标单位所在地区的人社部门不在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原件上盖章,则须提供人社部门官网打印件并经人社部门官网可查且信息有效)
7.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1月17日至2019年01月22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投标报名,网站名称为: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其他报名方式不予受理。
9、投标保证金:6.00万元(人民币,电汇或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
账户名称: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南塔支行
银行账号:33010074092418149278
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代理机构以电汇或银行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以到账为准,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拒绝。
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10、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9年2月22日13:30(北京时间)。
11、开标地点:营口市审批技术审查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营口市西市区新联大街195号(沿海产业基地市体育运动学校南侧,大连理工大学营口研究院))。
12、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13、发布媒体:本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同时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
网及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4、联系方式:
招标人:营口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地址:营口市西市区水场里
联系人:冯先生
电话:0417-4893307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文化东路68号
联 系 人:徐女士
联 系 电 话:024-24227233
传 真:024-24219025
电 子 信 箱:2320460948@ 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