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信息办规划要求,从2023年9月9日起,本站域名由ccgp.yingkou.gov.cn更换为:ccgp.yingkou.net.cn
 
营口市国道交通标志调整项目招标公告

营口市国道交通标志调整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营口市国道交通标志调整项目已由辽宁省交通运输厅辽宁省交通运输厅以辽交规划发[2018]459号文件“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19年普通国道交通标志调整工程预安排计划的通知”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交通运输部和省交通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营口市交通事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营口市境内

2.2工程概况:本项目共包含营口市境内四条国道,分别为黑大线(G202100.997公里、丹东线(G22883.627公里、饶盖线(G22973.995公里及庄西线(G305107.712公里,主要增设路径指引标志、地点距离标志、地点指引标志、沿线设施标志等。

2.3招标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4计划工期:201921日至2019630日,共计150日历天。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四个合同段,投标人可对四个合同段同时投标,但最多允许中一个合同段。合同段划分如下:

第一合同段:黑大线(G202100.997公里

第二合同段:丹东线(G22883.627公里

第三合同段:饶盖线(G22973.995公里

第四合同段:庄西线(G305107.712公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为独立的企业或事业法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等级:

1)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

投标人在2017年的年末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大于1

3.1.3企业业绩:

近五年(2013123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以竣工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额不少于100万元的类似工程项目。(注:1、类似工程指单项项目中公路标志合同额不少于100万元的工程;2、企业业绩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管理系统”或省级“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录入并通过审核的信息为准。)

3.1.4企业信誉:

1)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2)未被责令停业的,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6)投标单位须具有BBB级(含)以上的企业信用报告(在“信用辽宁”网站上可查询,并且在一年有效期内);

7)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或中国裁判文书查询的结果为准)。

3.1.5主要人员:

1)项目经理1名,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专业证书,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近五年(任职时段在2013123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以竣工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1个合同额不少于100万元的类似工程的项目经理。

2)项目总工1名,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近五年(任职时段在2013123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以竣工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1个合同额不少于100万元的类似工程的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

(注:1、类似工程指交通工程项目;2、个人业绩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管理系统”或省级“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录入并通过审核的信息为准。)

3.2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 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监理企业。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金额:5万元人民币/每合同段(参与多个合同段投标的投标人,应按合同段分别提交投标保证金)

4.2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具体规定。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1225日至20181229日,每日上午8 30分至1130分,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总工职称证书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的二级建造师证书(公路工程专业)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信用报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中必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或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上述原件及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在如家快捷酒店-营口盼盼路富甲天下店(地址:营口市站前区学府路南64-7)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500/合同段,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应自行踏勘现场,同时,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发送至指定邮箱(7461103@qq.com),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1179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08 30 分至093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会议室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密封不完整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6.4投标文件应由投标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标会。

6.5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合理低价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lntb.gov.cn)、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cgp-yingkou.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营口市交通事务中心

    址:营口市站前区金牛山大街东79

联 系 人:谭笑

联系电话:13841707361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址: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6-1

邮政编码:110006

联 系 人:胡智鑫 曲涛

联系电话:13889338129  13840409786

                                             2018   12 25


 

来源:      时间:2018-12-25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