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单位、集中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名称 | 项目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营口市人民政府接待办公室 | 杨先生 | 0417-2998248 |
营口市审批技术审查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王先生 | 0417-2972516 |
二、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及首次公告日期:
招标项目名称 | 招标文件编号 | 首次公告日期 |
中型客车 | YKSGZC2018218 | 2018/11/26 |
三、澄清内容
由于该项目磋商公告与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投标保证金截至时间和开标时间不一致,特做如下澄清:
投标保证金截至时间为:2018年12月4日11时
递交磋商文件截至时间为:2018年12月5日14时
四、重要提示
本澄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本公告内容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营口市审批技术审查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