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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子河(含大辽河)营口市城区营口港上游东端至大兴村段防洪治理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

辽宁经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营口市站前区水利项目建设管理处的委托,为太子河(含大辽河)营口市城区营口港上游东端至大兴村段防洪治理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手续,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太子河(含大辽河)营口市城区营口港上游东端至大兴村段防洪治理工程

2.招标单位:营口市站前区水利项目建设管理处

3.项目地点:大辽河干流左岸上游从营口市大兴村始至下游营口港东端,支流劳动河为劳动河闸下至河口段以及劳动河支流虎庄河闸下至河口段

4.资金来源:中央资金、省级资金、地方财政自筹资金

5.计划工期:整个施工周期

6.项目规模:太子河(含大辽河)营口市城区营口港上游东端至大兴村段防洪治理工程

7.招标范围: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及加固堤防10.51千米,其中新建4.13千米,加固6.38千米,新建穿堤建筑物2座,拆除穿堤建筑物2座,维修改穿堤建筑物10座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8.质量标准:合格

9.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必须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投标人需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并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有类似工程业绩,并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应具备有资格的信用评价中介机构出具的BBB级及以上等级信用报告(信用辽宁网站可查)

3.凡被“全国水利信用信息平台”、“信用辽宁”列入失信黑名单和“省水利信用信息平台”公告禁止参与投标的市场主体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4. 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近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及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若投标单位所在地区的人社部门不在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原件上盖章,则须提供人社部门官网打印件并经人社部门官网可查且信息有效);

注: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挂靠和分包,如有发现作废标处理。

三、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及截止时间:自201811142018111816:00截止(北京时间)。

2.报名地址:沈阳市沈河区文艺路52号甲7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辽宁经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报名。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且2017年财务审计报告资金负债率低于30%;

5)投标单位具备河道治理工程业绩201511日至今,合同额不少于1500万,签订并完成官方网站可查),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完工验收及中标结果网站公示页加盖公章;

6)项目经理水利专业壹级建造师和项目副经理市政专业贰级(含)以上建造师的资格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辽宁省建设厅项目经理IC,劳动合同及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网上可查);无在建项目,若人员被锁定或查无信息的,则可认定该潜在投标人人员条件不满足承揽工程的能力,不具有投标资格;

7)技术负责人(水利和市政专业各1)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如职称评定审批表等),劳动合同及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网上可查);

8)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水利和市政专业)劳动合同及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网上可查);

9)质检员证书(水利)劳动合同及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网上可查);

10)施工员证书(水利)劳动合同及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网上可查);

11)材料员证书(水利)劳动合同及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网上可查);

12)资料员证书(水利)劳动合同及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网上可查);

13)企业信用报告BBB级及以上;

1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15)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6)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近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及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若投标单位所在地区的人社部门不在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原件上盖章,则须提供人社部门官网打印件并经人社部门官网可查且信息有效);

17)如发现以上资料有涂改、伪造行为的投标企业,一律取消投标资格;

18)母公司与其控股子公司或同一企业的两家分公司,仅允许一个法人企业参加投标。

注:上述人员身份证、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通过“辽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进行核对;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与原件核对后,原件当即返还,复印件留存备查,报名手续齐全并符合要求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4.出售招标文件起止时间及地点:自2018201811142018111816:00截止(北京时间);地点:沈阳市沈河区文艺路52号甲7

5.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本),售后不退。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812510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营口市审批技术审查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营口市西市区新联大街195号(沿海产业基地市体育运动学校南侧,大连理工大学营口研究院))

注:以上内容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营口市审批技术审查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营口市站前区水利项目建设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经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沈阳市沈河区文艺路52号甲7

联 系 人:宋先生

    话:15566033530

辽宁经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来源:      时间:2018-11-14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