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辽宁经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营口市站前区水利项目建设管理处的委托,为太子河(含大辽河)营口市城区营口港上游东端至大兴村段防洪治理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手续,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太子河(含大辽河)营口市城区营口港上游东端至大兴村段防洪治理工程监理 2.招标单位:营口市站前区水利项目建设管理处 3.项目地点:大辽河干流左岸上游从营口市大兴村始至下游营口港东端,支流劳动河为劳动河闸下至河口段以及劳动河支流虎庄河闸下至河口段 4.资金来源:中央资金、省级资金、地方财政自筹资金 5.计划工期:整个施工周期 6.项目规模:太子河(含大辽河)营口市城区营口港上游东端至大兴村段防洪治理工程监理 7.招标范围: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及加固堤防10.51千米,其中新建4.13千米,加固6.38千米,新建穿堤建筑物2座,拆除穿堤建筑物2座,维修改穿堤建筑物10座等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水利工程监理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8.质量标准:合格 9.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 10.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必须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需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有类似工程业绩,并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应具备有资格的信用评价中介机构出具的BBB级及以上等级信用报告(信用辽宁网站可查) 3.凡被“全国水利信用信息平台”、“信用辽宁”列入失信黑名单和“省水利信用信息平台”公告禁止参与投标的市场主体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4. 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近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若投标单位所在地区的人社部门不在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原件上盖章,则须提供人社部门官网打印件并经人社部门官网可查且信息有效); 注: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挂靠和分包,如有发现作废标处理。 三、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及截止时间:自2018年11月14日—2018年11月18日16:00截止(北京时间)。 2.报名地址:沈阳市沈河区文艺路52号甲7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辽宁经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报名。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近五年内完成同类工程业绩(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可查),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 (4)企业信用报告BBB级及以上;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6)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近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若投标单位所在地区的人社部门不在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原件上盖章,则须提供人社部门官网打印件并经人社部门官网可查且信息有效); (8)如发现以上资料有涂改、伪造行为的投标企业,一律取消投标资格。注:上述人员提供的劳动合同及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均需一年(含)以上;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与原件核对后,原件当即返还,复印件留存备查,报名手续齐全并符合要求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4.出售招标文件起止时间及地点:自2018年11月14日—2018年11月17日16:00截止(北京时间);地点:沈阳市沈河区文艺路52号甲7 5.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元/标段),售后不退。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8年12月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室(地址:营口市西市区新联大街195号(沿海产业基地市体育运动学校南侧,大连理工大学营口研究院)) 注:以上内容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营口市审批技术审查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营口市站前区水利项目建设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经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文艺路52号甲7 联 系 人:宋先生 电 话:15566033530 辽宁经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