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交易数据录入工作的
通 知
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含盖州市、大石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分中心):
根据《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评价考核办法》(辽发改法规〔2018年〕300号)文件精神,经相关部门研究决定:
2018年9月26日--9月30日为政府采购交易数据信息录入试运行阶段。各代理机构政府采购项目必须进行即时录入相关交易数据信息(若不即时录入交易数据,将被平台统计为错误信息,并扣分),望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按照9月12日培训会要求,做好各项录入准备工作。自2018年10月1日起,政府采购交易数据正式实时录入上传。
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如有进场交易项目须进入《营口市审批技术审查与公共资源交易数据信息管理系统》(此系统是对原《营口市审批技术审查与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管理系统》升级改造,包括交易主体信息管理系统)实时录入相关数据,原用户名及密码正常使用。
联系:采购科 田女士 闫先生 2972508/07
营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营口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营口市审批技术审查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9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