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营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委托,营口市审批技术审查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于2018年7月 18日对营口市政府办8890政务平台购买劳务派遣服务(采购文件编号:YKGGZC2018128)项目进行了竞争性谈判采购,并于当天发布了成交结果公告。
营口滨海劳务有限公司于7月19日对本次成交结果提出质疑,我中心于7月27日予以答复。营口滨海劳务有限公司对质疑结果不满意,于8月7日向营口市财政局提出投诉,营口市财政局于8月13日下达《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营财采投[2018]6号)。营口滨海劳务有限公司对投诉结果不满意,于8月15日向营口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营口市人民政府于9月5日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营政复字[2018]43号),决定本次成交结果应属无效,撤销营口市财政局原投诉处理决定。9月17日,营口市财政局下达《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营财采投[2018]6-1号),决定成交结果无效,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
现确定排序第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成交结果变更如下:
成交供应商 | 成交金额 |
营口滨海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 467,444.00 |
本中标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七个工作日。相关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自公告期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
联 系 人:樊女士
联系电话:0417-2972505
营口市审批技术审查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0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