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五矿铂海苑项目S1-S3、TI、T2、A1、A2、B1、B2、C1-C7、D1-D7、E1-E13、E15、F1-F13、F15、G1-G8、V1、V3、V5、V7、V9、Y1、Y2楼监理工程(项目名称)已由营口市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五矿(营口)产业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五矿铂海苑项目》项目备案证明、营行审备【2018】1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五矿(营口)产业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程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五矿铂海苑项目S1-S3、TI、T2、A1、A2、B1、B2、C1-C7、D1-D7、E1-E13、E15、F1-F13、F15、G1-G8、V1、V3、V5、V7、V9、Y1、Y2楼监理工程(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沿海产业基地新海大街以南,澄湖西路以东。
2.2合同估算价为 170万元。
2.3招标范围:施工阶段监理。
2.4工期要求:2018年 10月 10 日开工至2019年12月31日竣工,计划工期448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及以上或者[工程监理综合资质]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的 项目总监 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技术职称,具有相应的注册执业资格,相关人员需持有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件,且能够满足有关规定的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 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4投标人还需具备省信用办资格认定的信用中介机构评定的BBB级及以上信用等级报告(以信用辽宁网查询结果为准)。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9月 5日至 2018 年 9 月 9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 在网上进行投标资格确认,网站名称为: 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其他方式不予受理。
注:网上资格确认及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3.4万元递交到盘锦公诚招标有限公司(投标单位必须从基本账户汇出,并注明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保证金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资格确认后,请于2018 年 9 月 5日至 2018年 9月9日,每日上午 08:30 时至 11:00 时,下午 02:00 时至 05:00 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 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
5.2 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8年 9月 25日 9 时30 分, 将投标文件递交到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308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三网同时发布。(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五矿(营口)产业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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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盘锦公诚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沿海产业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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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盘锦市兴隆台区 |
联 系 人:刘萍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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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高工 |
电 话: 0417-29822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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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0427-69788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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