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营口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委托,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对其所属的27台车辆再次降价公开转让,具体内容如下: 车辆品牌:现代、别克、东南牌小型普通客车,别克、奥迪、雅阁、帕萨特、大众、桑塔纳牌轿车,长城、思威、现代牌小型越野客车,福田大型普通客车,解放、奥铃牌轻型普通客车,解放牌重型自卸货车等; 转让标的及挂牌底价:详见下方公告附件机动车转让明细表,机动车信息表所附车辆信息谨供竞买人参考,详细信息及瑕疵需竞买人自行了解; 挂牌公告期:2018年8月21日始至2018年9月3日止; 报名及保证金截止时间:2018年9月3日15点整(以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金:保证金每辆车为2万元,以银行提供的到账时间为准 ,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受让方名称一致,现金不予受理。保证金必须与现场所示车辆车牌号相对应(保证金缴款单摘要处注明与之对应的车牌号),成交后保证金自动转为转籍过户保证金,待相关转籍过户手续办结后凭已经转籍过户的相关手续无息返还保证金; 展示时间: 2018年8月30日、8月31日; 展示地点:营口水务集团有限公司院内; 报名材料: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有效材料; 成交价款:转让成交后,受让方须在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纳转让价款,交款人名称须与受让方名称一致,未按规定时限缴纳转让价款,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其它需披露事项:本次转让标的以现状公开转让,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对标的瑕疵等情况不承担保证责任,为使意向受让方充分了解标的情况,请意向受让方在办理受让登记前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一经交纳保证金,即视同完全接受、认可公告内容及要求,且表明已对标的相关情况充分了解并接受该标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并对自己竞买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成交后所发生的一切相关问题均与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无关。 成交后相关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办理交易过户手续而产生和在办理交易过户手续过程中必须缴纳或者补缴的任何税金、交易费等税费【包括但不限于须由委托人缴纳或补缴的养路费(含滞纳金),逾期年检费,违反交通法所必须缴纳的罚金及补办证照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并支付。 交易方式: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挂牌终结。经公开征集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采取以挂牌价协议方式进行,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采取公开拍卖方式进行,拍卖时间为9月4号9点30分,拍卖地点: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417-2834356 交易地址:营口市西市区新联大街195号
2018年8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