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营口监狱2018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辽宁省监狱管理局以《辽宁省监狱管理局关于营口监狱2018年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计划的批复》辽监管发[2018]15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辽宁省营口监狱,工程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省财政配套资金和省局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营口市大石桥旗口镇境内。
2.2招标范围:对二监区一至五中队0.69万亩的水田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详见施工图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工期要求:2018年8月30日开工,2019年4月15日前竣工,共计: 228日历日。
2.4合同估算价:75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有履行合同能力的企业参加投标。投标人还需具备省信用办资格认定的信用中介机构评定的BBB级及以上等级信用报告(信用辽宁网可查),并将企业信用报告作为企业投标的有效证件,开标时提供给招标人。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近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若投标单位所在地区的人社部门不在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原件上盖章,则须提供人社部门官网打印件并经人社部门官网可查且信息有效)。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 贰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7月30日-2018年 8月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上午8:30时—11:30时;下午13:00时—16:00时。
领取方式: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上皆为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到营口诚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报名及领取文件地点:营口诚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保证金:13 万元。具体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23日9时30分,地点为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地址:营口市西市区新联大街195号(大连理工营口研究院)]。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6.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此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宁省营口监狱
地 址:营口市站前区新建街开拓里
联系人:战先生
电话:0417-3172039
招标代理机构: 营口诚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营口市站前区光华路南27号
联 系 人: 张欢
电 话: 0417-3827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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