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LNGX-18-147
1、营口热电集团有限公司第二热源厂脱硫除尘改造工程已由营口市行政审批局以(营行审发【2018】17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营口热电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土建施工及设备安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2、资金来源:中央投资补助。合同估算价为1329万元。
3、建设地点:营口热电集团有限公司第二热源厂厂区内。
4、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4.1工程规模:
建设规模为改造营口热电集团有限公司第二热源厂4×29MW热水锅炉烟气除尘系统、校核引风机、增设脱硫系统。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改造及增设部分风机间、烟道、支架等建构筑物及设备基础;除尘系统、脱硫系统工艺设备安装及配套建设电气自控系统。
4.2招标范围:营口热电集团有限公司第二热源厂脱硫除尘改造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5、计划工期: 2018年8月21日——2018年11月19日,共90日历天(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6、投标人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须同时具备[环保工程(2015新标准)贰级](含)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叁级](含)及以上资质,且无不良行为记录;
②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
③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近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原件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若投标单位所在地区的人社部门不在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原件上盖章,则须提供人社部门官网打印件并经人社部门官网可查且信息有效);
④投标人还须具备省信用办资格认定的信用中介机构评定的BBB级及以上企业信用报告,在“信用辽宁”网站(http://www.lncredit.gov.cn/)公示并可查。
⑤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环保工程(2015新标准)贰级](含)及以上资质。
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须同时满足以上要求。
7、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7月26日至2018年7月31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通过网上的方式进行投标报名,网站名称为: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其他报名方式不予受理。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8年7月26日至2018年7月31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在网上进行购买招标文件,网站名称为: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招标文件500元/套(人民币),售后不退。注:网上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具体时间以网上实际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为准。
8、投标保证金:26万元【电汇或银行保函】。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营口分行营业部
账 号:4179 0015 6710 302
收款人:辽宁国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代理机构以电汇或银行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以到账为准,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拒绝。
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8 年08月1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10、开标地点: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地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新大街195号(沿海产业基地市体育运动学校南侧,大连理工大学营口研究院)。
11、投标文件的递交:
11.1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
11.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2、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13、发布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同时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14、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营口热电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营口市
联 系 人:孟女士
联系电话:0417-6630025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国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地 址 :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7-12号
联 系 人:刘健、安凤瑞
联 系 电 话:0417-3355095、3355080
传 真:0417-3355093
电 子 信 箱:ykgxzb@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