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17201815021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营口市2018年干线公路建设改造工程交工验收质量检测项目 (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 辽宁省交通厅公路管理局以辽交公工发【2018】73号等 批准,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 营口市交通局公路总站(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为 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营口市2018年干线公路建设改造工程交工验收质量检测项目主要包括丹东线、饶盖线、盖普线、沈营线、岫水线、庄西线及营口市立交桥综合维修改造工程等8项公路工程施工交工验收前的质量检测技术服务。 本次招标范围为营口市2018年8项干线公路工程施工交工验收前的质量检测,主要工作内容为:路面工程、桥涵工程及交通安全工程的交工验收实体质量检测,上述工程的外观检查以及内业资料审查,出具相应检测报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本项目的检测周期关键节点如下:依据工程进度,工程完工后,30天内完成现场检测,60天内完成检测报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 1)投标人(或上级直接主管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2)投标人必须具有交通运输部基本建设质量监督总站或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颁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证书,以及省级及其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相关证明。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7 月 25 日至 2018 年 7月 30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3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6-1号二楼办公室)持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试验检测资质证书副本原件、CMA-计量认证证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发的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相关证明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万元,需由基本账户汇出。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将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不统一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 8月 17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9 时 00 分至 9 时 3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标室(营口市西市区新联大街195号(沿海产业基地市体育运动学校南侧,大连理工大学营口研究院)。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营口市交通局公路总站 办公地址:营口市站前区金牛山大街东79号 联 系 人:马工 联系电话/传真:0417-3306045/3306010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6-1号 联 系 人:曲涛 联系电话:024-83733916转83
2018年7月 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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