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发改委关于公开征集评标专家的公告
为解决当前我市评标专家数量少、专业分布不均衡等问题,市发改委现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征集各类评标专家,请符合条件的专业人士踊跃报名。具体通知如下:
一、选聘专家的基本条件:
(一)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8年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非在职公务员(参公、事业单位均可报名)。 (二)熟悉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 (三)能认真、诚实、公正、廉洁地履行评标工作职责。 (四)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没有被终止评标专家资格的记录。
(五)身体健康,年龄在65周岁以下。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报材料
1、附件3《辽宁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专家申报表》纸质版及电子版(填写注意事项:在附件1《公共资源交易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里选择三级类别专业,最多选五个;在附件2《辽宁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分类表》里选择分类专业,最多可选三个专业,请根据个人实际从事的行业及取得执业资格证书情况真实填报,切勿多填)。
2、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1寸彩色免冠证件近照2张及大小不超过300KB的电子版
5、所在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6、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文件(经单位或人社部门盖章后出具的缴费明细或社保本)
三、新增评标专家选聘时间安排
1、资格审查
请营口地区新申报的评标专家本人于2018年7月30日至8月8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携带本通知上述要求的申报材料到市发改委招标办报名,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2、培训考核。通过资格审查的新增专家,按时参加法律、法规及业务培训(具体培训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采集录入信息。考核合格的新增专家到营口市发改委招标办(营口市人民政府936室)采集录入指纹及个人信息。(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申报材料递交地点:
营口市发改委招标办(营口市人民政府936室)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魏忠良 电 话:0417-2998370
附件:1、《公共资源交易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
2、《辽宁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分类表》
3、《辽宁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专家申报表》
营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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