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单位、集中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名称 | 地址 | 项目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营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方浩 | 13500470527 |
营口市政府采购中心 | 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新联大街195号) | 樊依美 | |
二、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及首次公告日期:
招标项目名称 | 招标文件编号 | 首次公告日期 |
2018-2020政府1号办公楼消防系统维护保养 | YKGGZC2018104 | 2018/6/20 10:40:39 |
三、更正(澄清或修改)事项、内容及日期
变更事项 | 变更内容 | |
| 变更前 | 变更后 |
递交响应文件时必须手持的有效证件原件: | 四、投标人须具有消防维修保养企业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件原件 | 四、投标人须具有消防维修保养企业一级资质证件原件 |
五、证明文件 符合性证明材料 | 6. 投标人须具有消防维修保养企业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6. 投标人须具有消防维修保养企业一级资质证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第四章 磋商项目需求 | 无 | 新增:营口市人民政府1号办公楼建筑面积:52628平方米。 |
领取磋商文件时间 | 2018年6月20日-2018年6月27日11:00时止 | 2018年6月20日-2018年6月29日11:00时止 |
投标保证金汇到我中心账户截止时间 | 2018年6月28日11时 | 2018年6月29日14时 |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 2018年7月2日9:30(北京时间) | 2018年7月4日14:00(北京时间) |
四、重要提示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本更正公告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更正公告为准;同一事项以最后发布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营口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0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