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央国家机关批量集中采购试行并行采购的通知
中央国家机关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中央国家机关批量集中采购,不断提升采购效率和服务质量,国采中心于2018年4月起对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打印机三个品目试行季度“并行采购”,即国采中心对上述三个品目按季度组织采购,成交供应商按月度向采购人供货。为方便采购人查询成交情况,国采中心将在收到财政部批量采购计划后及时更新至各品目季度采购公告和成交公告中。
试行“并行采购”后,采购人填报采购计划不受影响,成交供应商需在各月收到采购计划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供货,整个批量集中采购流程将因省去国采中心各月单独组织竞争性磋商以及成交供应商备货的时间而提速1个月左右。以2018年5月为例,采购人于4月10日前填报5月采购计划后,可于4月下旬查看2季度批量集中采购项目成交公告,并等待成交供应商供货。
实际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有关工作建议,各采购单位可向国采中心反映。
国采中心联系电话:010-55602388/83087090。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5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