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代码: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营口市燃气设施改扩建工程1千立方米LNG储备站工程已由营口市行政审批局以(营行审发【2018】7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营口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资金来自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LNG立式储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营口市燃气设施改扩建工程1千立方米LNG储备站工程-LNG立式储罐采购。
2.2建设地点:营口市老边区 。
2.3工程规模:本工程拟建1千立LNG储备站一座。新建5台200立方米LNG立式储罐,总容积为1千立方米(折合气态天然气约62.5万标准立方米),设计拟建储备站小时供气量为15000标准立方米/小时。
2.4合同估算价为:400万元
2.5招标范围: 采购LNG立式储罐3套。(具体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6供货周期: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天内供货完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且生产或经营范围含燃气设备组装等符合采购内容的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且信誉良好,承认并有能力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
(2)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A2级及以上)且必须在有效期内。
3.2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近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若投标单位所在地区的人社部门不在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原件上盖章,则须提供人社部门官网打印件并经人社部门官网可查且信息有效)。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年5月25日至 2018年6月1日,每日上午 8:3 0时至 11:0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在网上进行投标资格确认,网站名称为: 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其他报名方式不予受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资格确认后,请于2018年5月25日至 2018年 6月1日,每日8:30时至 11:00时,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携带营业执照副本、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近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若投标单位所在地区的人社部门不在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原件上盖章,则须提供人社部门官网打印件并经人社部门官网可查且信息有效)、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确认单到辽宁国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7-12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6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投标保证金:8万元【电汇或银行保函】。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营口分行营业部
账 号:4179 0015 6710 302
收款人:辽宁国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代理机构以电汇或银行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以到账为准,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拒绝。
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15日9时30分,地点为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地址:营口市西市区新联大街195号(沿海产业基地市体育运动学校南侧,大连理工大学营口研究院))。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
5.4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6.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同时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及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营口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营口市站前区
联 系 人:张主任
联系电话:0417-2817859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国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地 址 :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7-12号
联 系 人:范墨荻、张丽丽
联 系 电 话:0417-3355093、3355092
传 真:0417-3355093
电 子 信 箱:ykgxzb@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