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营口市公安局智慧城市智能交通管理综合应用系统项目已由营口市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营行审发【2017】210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营口市公安局,工程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公安大数据中心(公安信息实战平台)(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营口市。
2.2工程规模:营口市公安局智慧城市智能交通管理综合应用系统项目公安大数据中心(公安信息实战平台)
2.3合同估算价为:1500.00万元。
2.4招标范围:采购公安信息网数据、公安专网数据、公安外部数据、互联网数据、多媒体数据等。
2.5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且生产或经营范围符合上述采购内容的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2.近三年无不良行为记录。
3.3.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近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若投标单位所在地区的人社部门不在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原件上盖章,则须提供人社部门官网打印件并经人社部门官网可查且信息有效)。
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上报名条件,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年5月25日至 2018年5月30日,每日上午 8:3 0时至 11:0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在网上进行投标资格确认,网站名称为: 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其他报名方式不予受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资格确认后,请于2018年5月25日至 2018年 5 月30日,每日8:30时至 11:00时,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近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若投标单位所在地区的人社部门不在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原件上盖章,则须提供人社部门官网打印件并经人社部门官网可查且信息有效)、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确认单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地址: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7-12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5.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 30.00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 年 6月22日9时30分,地点为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地址:营口市西市区新联大街195号(沿海产业基地市体育运动学校南侧,大连理工大学营口研究院))。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营口市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营口市站前区中兴里九号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科长 辽宁分公司
联系电话:0417-2655265 地址: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7-12号
联系人:张悦、杨盼盼
联 系 电话:0417-3355091/092
传 真:0417-3355093
电 子 信 箱:ykgxzb@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