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营口热电集团有限公司一分公司锅炉大修工程,已由营口市行政审批局营行审备【2018】8号批准建设,筹资方式为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就该设备大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本次招标项目内容如下:
1)、维修内容:营口热电集团有限公司第一热源厂1#炉大修,含锅炉大修、省煤器拆除安装、空气预热器拆除安装(含拆除安装、烘炉、检测等)。
2)计划工期:2018年6月3日-2018年8月30日 共计90天
2、本项目建设地点:营口市站前区老白酒厂(第一热源厂)院内
3、合同估算价:311.6万
4、投标保证金:6万元。
5、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资格且具有符合招标内容营业执照的企业参加招标维修项目的投标。
2)焊接人员须具有劳动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机械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投标人近3年(2015-2017)内具有已完成的类似维修项目业绩
5)投标人还需具备省信用办资格认定的信用中介机构评定的BBB级以上等级信用报告,并将企业等级信用报告作为企业投标的有效证件,提供给招标人(信用辽宁网可查)。
6)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近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原件(若投标单位所在地区的人社部门不在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原件上盖章,则须提供人社部门官网打印件并经人社部门官网可查且信息有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携带营业执照、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特种作业操作证、业绩(上述证件为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于2018年5月10日至2018年5月15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00)到营口峰茂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每份招标文件人民币500元整(图纸除外),售后不退。
7、其他: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31日上午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到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8、发布媒体:此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建设单位:营口热电集团有限公司
地 点:营口市盼盼路南段、红运大酒店南行1000米
联系 人:赵先生
电 话:0417-6630022
代理单位:营口峰茂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点:营口市金牛山大街东139号(中小企业园内)
联系 人:李应霄
电 话:0417—282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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