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作为营口市重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平台企业,现面向全国公开遴选战略合作伙伴(旅游文化、服务业项目),欢迎有符合实力、资质的商家参与遴选。
一、 项目内容
营口海花盐业办公楼合作开发经营
二、 合作方式
营口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营口海花盐业办公楼5年期使用权作价入股与合作伙伴设立新公司开发运营该处房产。合作伙伴认缴注册资本所持公司股权不低于30%,首次缴纳注册资本金应为货币出资,出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认缴注册资本应于三年内实缴到位。
三、资金来源:合作伙伴自筹
四、资质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或自然人,并在人员、管理、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同时,对于营口海花盐业办公楼合作项目具有一定的策划、规划能力
2. 合作伙伴应具备参与投资的能力,应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持有不少于300万元存款或等价支付能力;
五、参选须提供以下资料(资质证照类材料经年审)
1. 针对本次遴选的经办人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明。自然人参与遴选,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 有效的经营证照(企业法人提供);
3. 企业法人注册资本金实缴证明材料(企业法人提供);
4. 从业人员社会保险(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证明(企业法人提供);
5. 企业/个人于2018年3月1日后,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证明或支付能力证明;
6. 根据旅游文化、服务业项目,就营口海花盐业办公楼提出详尽的规划、装饰及运营方案;
7. 装饰运营施工方案;
合作方认为有利于本次合作的其他证明材料
六、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本公告在指定媒体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发布。
八、报名及遴选流程
三、 报名及遴选流程
1. 报名时间:2018年3月21日至2018年3月27日止;
2. 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3月21日至2018年3月27日下午15点前截止
3. 评审时间:2018年4月20日9:30;
4. 递交文件时间:2018年4月20日9:30;
5. 评审地点: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6. 公布招标结果时间:2018年4月23日;
四、 联系方式
报名及资料接收地点: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联系人:潘先生 王女士
报名电话:0417-2834356
传真:0417-2834356
邮箱:1005854572@qq.com
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18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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