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捷: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
2018年03月09日 08:16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打印】
3月7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北京梅地亚中心多功能厅举行记者会,邀请财政部部长肖捷,副部长史耀斌、胡静林就“财税改革和财政工作”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提问。在回答记者关于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问题上,肖捷表示“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通过采取向中小企业预留政府采购份额、鼓励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等方式,进一步优化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市场竞争环境,更好地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
肖捷介绍,近年来,财政部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和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一系列决策部署,采取减轻企业税费负担、拓展企业融资渠道等一系列举措,积极支持和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取得了积极成效。今年,财政部将创新体制机制,综合施策,继续营造更加有利于中小微企业发展和创业创新的良好环境。
首先,继续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继续对中小微企业实施减税措施。今年减税政策的聚焦点就是要减轻中小微企业的税收负担,包括统一小规模纳税人年销售额标准、大幅扩展享受减半征收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范围等。
第二,继续推动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和融资贵的问题。进一步发挥政府投资基金的引导和带动作用。目前已设立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和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在此基础上,今年还将设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完善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政策,进一步优化中小微企业融资环境。对拓展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规模、降低担保费用成效明显的地区给予奖励,促进增加对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的供给。
第三,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通过采取向中小企业预留政府采购份额、鼓励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等方式,进一步优化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市场竞争环境,更好地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通过进一步采取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措施,我国中小微企业一定能够不断发展壮大。
据悉,近年来,财政部一直在支持绿色创新、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等方面积极落实政府采购的政策调控功能。2011年出台了《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此外,还在宣传和推广中小企业产品,积极为中小企业搭建融资平台等方面做出积极探索和尝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