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采购单位、集中采购机构的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名 称 | 项目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营口市档案局 | 郝先生 | 0417-3508200 |
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营口市政府采购中心) | 采购科 | 0417-2972505 |
二、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及首次公告日期:
招标项目名称 | 招标文件编号 | 首次公告日期 |
营口市档案局搬家运输费 | YKGGZC2017220 | 2017.1.5 |
三、 更正(澄清或修改)事项、内容及日期:
更正(澄清或修改)事项 | 更正(澄清或修改)内容及日期 | |
| 更正(澄清或修改)前 | 更正(澄清或修改)后 |
三、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 1、2018年1月5日—2018年1月10日11:00时止。 | 1、2018年1月5日—2018年2月2日11:00时止。 |
| 投标保证金汇到我中心账户的截止时间:2018年1月11日11时 | 投标保证金汇到我中心账户的截止时间:2018年2月5日11时 |
四、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 | 2018-01-12 14:00(北京时间) | 2018-02-09 9:30(北京时间) |
第四章 谈判项目需求 | 3、具有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具有保证货物运输安全和秘密的相应装备及措施;在营口市主城区内设有长期服务机构。 | 3、具有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具有保证货物运输安全和秘密的相应装备及措施。 |
四、 重要提示: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的规定和本更正公告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更正公告为准;同一事项以最后发布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并请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本补遗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营口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