磋商公告
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营口市政府采购中心)受 营口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委托,
对 留守企业财务集中管理代账公司招标(磋商项目编号:YKGGZC2018008)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以下简称磋商”,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包号 |
分包产品名称 |
项目预算(万元) |
第一包 |
留守企业财务集中管理代账公司招标 |
8 |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 投标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具有代理记账经验机构,具有财政部门审批《代
理记账许可证书》,法定代表人具有高级会计师或注册会计师资质。
3.投标人具有承接企业会计代理记账能力,具有咨询能力,具有承接政府部门业务能力。
4.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独立会议室和接待室,交通便利。
5.成交供应商不得将项目转包或分包。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价。
三、领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
1、2018年1月25 日—2018年2月1日11:00时止(节假日除外),每日9:00--11:00、13:30--16:30。
2、已入库供应商要下载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见附件)按要求完成填写后,须把营业执照
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及本表格一起传真或报送至采购科511室。采购科确认后将磋商文件
电子版发送给供应商。(联系人:邹女士;联系电话:0417-2972508;传真:0417-2972521)
3、未办理入库的供应商,须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领取人身份证原
件及复印件和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见附件),到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511室现场报名
后,采购科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给供应商。
4、供应商办理入库手续详阅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公布的“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电子化
交易平台系统八类主体入库通知”。
5、磋商保证金汇到我中心账户的截止时间:2018年2月2日11时(具体内容详见第一章供应商
须知及前附表)。
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8年2月5日14:00(北京时间)。
七、递交响应文件及开标地点
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营口市政府采购中心)三楼开标室301室,届时请供应商的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
采购单位:营口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联系人:钟先生
联系电话:0417-2919038
集中采购机构: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营口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新联大街195号(营口市奥体中心对面)
咨询磋商文件联系人(采购科 电话:0417-2972505): 贺女士
发放磋商文件联系人(采购科 电话:0417-2972508): 邹女士
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营口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八年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