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有新变化新要求
2017年12月26日 09:08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打印】
近日举办的财政部2017年第二期政府采购业务(信息统计)培训班上,财政部国库司(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2018年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工作在统计指标、采购方式、服务项目分类等7个方面将有新变化,同时对填报范围也有新的要求。
根据财政部日前印发的《财政部关于2018年地方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编报工作的通知》(财库〔2017〕203号)和《财政部关于2018年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采购计划计划执行情况和信息统计报表编报工作的通知》(财库〔2017〕204号),2018年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工作的新变化包括:删除“国库集中支付”统计指标;将中小学免费教材等重点统计指标调整为非必填项,将单位属性中按系统分类调整为非必填项;在采购方式中增加“电子卖场”,删除“协议供货”项下的“网上竞价”;在小微企业项下增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指标;调整服务项目分类;调整已受理投诉案件处理情况分类;增加表内和标间勾稽关系。
此外,财政部还要求,各相关单位要明确填报范围,弄清楚哪些该填、哪些不该填,要严格政府购买服务填报口径,严禁将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施的货物、建设工程、融资项目以及建设工程与服务打包项目纳入服务类项目统计范围;对PPP项目进行单独统计,暂不通过合同录入方式纳入本地区政府采购规模统计范围;所有行政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采购支出,都要纳入信息统计范围,确保信息统计项目的不重不漏。(杨文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