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营口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营口海花办公楼开发合作伙伴遴选公告
营口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作为营口市重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平台企业,现面向全国公开遴选战略合作伙伴(旅游文化、服务业项目),欢迎有符合实力、资质的商家参与遴选。
一、 项目内容
营口海花盐业办公楼合作开发经营
二、 合作方式
营口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营口海花盐业办公楼5年期使用权作价入股与合作伙伴设立新公司开发运营该处房产。合作伙伴认缴注册资本所持公司股权不低于30%,首次缴纳注册资本金应为货币出资,出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认缴注册资本应于三年内实缴到位。
三、 资金来源:合作伙伴自筹
四、 资质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并在人员、管理、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同时,对于营口海花盐业办公楼合作项目具有一定的策划、规划能力;
2. 合作伙伴应具有在有限期内(经营期限终止日不早于2023年3月31日)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资质,且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
3. 合作伙伴拥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相应资质文件证明;
4. 合作伙伴应在旅游文化、服务业具备一定的经营管理经验,近三年于本行业经营业绩不低于500万元;
5. 合作伙伴应具备参与投资的能力,应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持有不少于300万元存款或等价支付能力。
五、 参选须提供以下资料(资质证照类材料经年审)
1. 针对本次遴选的经办人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
2. 经办人身份证;
3. 有效的经营证照;
4. 注册资本金实缴证明材料;
5. 近三年于本行业经营业绩证明;
6. 从业人员社会保险(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证明;
7. 于2018年1月25日15:00前,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证明或支付能力证明;
8. 根据旅游文化、服务业项目,就营口海花盐业办公楼提出详尽的规划、装饰及运营方案;
9. 装饰运营施工方案;
10. 合作方认为有利于本次合作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报名资料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并且除第1、8、9条留原件外,其余均为验原件留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六、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 本公告在指定媒体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发布。
八、 报名及遴选流程
1. 2017年12月27日至2018年1月25日15:00时止,接收意向合作方报名并领取相关文件;
2. 2018年1月22日至25日,开放展示。意向合作方可进行实地勘察测量;
3. 递交文件时间:2018年1月26日9:30前截止;
4. 评审时间:2018年1月26日9:30;
5. 评审地点: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6. 公布遴选结果时间:2018年1月29日;
九、 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产权科
联系人:潘宇
报名电话:0417-2834356
传真:0417-2834356
邮箱:1005854572@qq.com
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17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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