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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营口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营口海花办公楼开发合作伙伴遴选公告

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营口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营口海花办公楼开发合作伙伴遴选公告

 

营口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作为营口市重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平台企业,现面向全国公开遴选战略合作伙伴(旅游文化、服务业项目),欢迎有符合实力、资质的商家参与遴选。

一、 项目内容

营口海花盐业办公楼合作开发经营

二、 合作方式

营口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营口海花盐业办公楼5年期使用权作价入股与合作伙伴设立新公司开发运营该处房产。合作伙伴认缴注册资本所持公司股权不低于30%,首次缴纳注册资本金应为货币出资,出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认缴注册资本应于三年内实缴到位。

三、 资金来源:合作伙伴自筹

四、 资质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并在人员、管理、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同时,对于营口海花盐业办公楼合作项目具有一定的策划、规划能力;

2.  合作伙伴应具有在有限期内(经营期限终止日不早于2023331日)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资质,且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

3.  合作伙伴拥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相应资质文件证明;

4.  合作伙伴应在旅游文化、服务业具备一定的经营管理经验,近三年于本行业经营业绩不低于500万元;

5.  合作伙伴应具备参与投资的能力,应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持有不少于300万元存款或等价支付能力。

五、 参选须提供以下资料(资质证照类材料经年审)

1.  针对本次遴选的经办人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

2.  经办人身份证;

3.  有效的经营证照;

4.  注册资本金实缴证明材料;

5.  近三年于本行业经营业绩证明;

6.  从业人员社会保险(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证明;

7.  20181251500前,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证明或支付能力证明;

8.  根据旅游文化、服务业项目,就营口海花盐业办公楼提出详尽的规划、装饰及运营方案;

9.  装饰运营施工方案;

10.  合作方认为有利于本次合作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报名资料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并且除第189条留原件外,其余均为验原件留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六、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 本公告在指定媒体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发布。

八、 报名及遴选流程

1.  20171227日至201812515:00时止,接收意向合作方报名并领取相关文件;

2.  2018122日至25日,开放展示。意向合作方可进行实地勘察测量;

3.  递交文件时间:20181269:30前截止;

4.  评审时间:20181269:30

5.  评审地点: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6.  公布遴选结果时间:2018129日;

九、 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产权科

联系人:潘宇 

报名电话:0417-2834356

传真:0417-2834356

邮箱:1005854572@qq.com

 

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171227

 

 

 

来源:      时间:2017-12-27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