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营口市政府采购中心)受营口市消防局委托,对消防车辆(采购文件编号:YKGGZC2017189)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包号 |
分包产品名称 |
采购预算(万元) |
第一包 |
18米举高喷射消防车(1)
(具体需求详见附件) |
120 |
第二包 |
32米举高喷射消防车(1)
(具体需求详见附件) |
210 |
第三包 |
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2)
(具体需求详见附件) |
320 |
第四包 |
23吨以上水罐消防车(3)
8吨水罐消防车(1)
(具体需求详见附件) |
361 |
第五包 |
大功率泡沫消防车(1)
(具体需求详见附件) |
300 |
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5个合同包,投标人可兼投兼中,投标人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投标人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整车须出具3C认证、检验报告。
三、领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2017年11月6日—2017年11月17日11:00时止(节假日除外)。 2、已入库投标人使用注册的账号密码登录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yx.ccgp-yingkou.gov.cn)下载投标文件。 3、投标人未进入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营口市政府采购中心)的供应商库,请详阅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公布的“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电子化交易平台系统八类主体入库通知”,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咨询电话:0417-2972507 王艺衡) 4、投标保证金汇到我中心账户的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1日11时(具体内容详见第一章招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
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7年11月27日9:30(北京时间)。
五、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营口市政府采购中心)三楼开标室301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
采购单位:营口市消防局
联 系 人:田先生
联系电话:0417-3517017
集中采购机构: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营口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新联大街195号(营口市奥体中心对面)
咨询采购文件联系人(采购科 电话:0417-2972507):马先生
发放采购文件联系人(采购科 电话:0417-2972508):邹女士
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营口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七年十一月六日
附件:
领取采购文件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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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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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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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手机: 固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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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内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包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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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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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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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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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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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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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每一项都要填写,要求字迹清晰可辨,电话及电子邮箱准确无误。
2017189采购公告.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