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代码:
1、辽宁省烟草公司营口市公司联合工房建设项目已经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产业投资发展局营沿产备[2015]40号批准建设,筹资方式为企业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就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2、本工程地址为营口市境内,新建联合工房面积6317.76平方米(仓储区面积3502.50平方米,分拣区面积2340平方米,生产辅助及公用工程用房面积475.26平方米),生产管理及生活辅助用房面积2634.53平方米,室内装货区面积2460.6平方米,设备用房面积257.24平方米,门卫房面积80平方米。新建总建筑面积控制在11750.13平方米以内。包括联合工房、生产管理用房、生活辅助用房和门卫等单位工程,监理工作范围包括土建工程、钢网架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采暖工程、幕墙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机电安装工程、消防工程、建筑智能化、园区道路绿化及相关配套工程等园区内所有建设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理。项目总投资额约5300万元。
3、开标时间:2017年11月28日下午13:30
4、开标地点: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室
5、监理工期:2017年12月8日至2019年12月31日(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6、投标保证金:0.7万元。
7、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有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甲级资质的监理公司。
项目总监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8、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请于2017年11月6日至2017年11月13日8:00—17:00时登陆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自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9、投标人还需具备省信用办资格认定的信用中介机构评定的BBB级及以上信用等级报告,并将信用等级报告作为企业投标的有效证件,提供给招标人(信用辽宁网可查)。
10、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近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若投标单位所在地区的人社部门不在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原件上盖章,则须提供人社部门官网打印件并经人社部门官网可查且信息有效)。
11、本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及辽宁省烟草专卖局外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报名以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为准。
招 标 人: 辽宁省烟草公司营口市公司
办公地址: 营口市站前区太和北街14号
联 系 人: 张雁鸣
联系电话: 0417-4829744
招标代理人:辽宁金标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鹏发东方新城11楼
联 系 人: 王克勤
联系电话: 0417-6127333-333
传 真: 0417-6245896-898
邮 编: 115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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