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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交运集团2017年充电站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代码:

1. 招标条件
  
营口交运集团2017年充电站建设项目已由营口市行政审批局(营行审发[2017279号)批准建设,业主为营口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
招标内容:图纸范围内的充电桩相关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充电桩、设备及材料采购、安装、配管配线、配套运营管理系统的安装调试、电缆安装调试、检测、成品保护、最终验收、交付相关资料、质量保修、移交给甲方或甲方指定单位。
  2.2
工程地址:营口交运集团院内、营口公共汽车公司院内、西车场
  2.3
供货时间:20171215日前安装完成,且具备使用条件。
  2.4
质量标准:合格

2.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估算价1205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企业法人;

(2)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3)投标人应为具有充电桩产品供货能力的制造商;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但涉及配电部分,投标人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负责安装、调试,投标人负责办理相关手续直至交付正常使用。
报名时携带资料: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近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报名时提供以上证书、证件有效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1套,资料不全不予受理。
本次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报名时资格审查不代表最终资质审查,最终资质审查以评标委员会评定为准)。
4.
其它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1030-2017113日,每日上午830分至1130分,下午1300分至16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上述材料到辽宁金誉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报名。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时应附交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壹拾伍万元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1121930,开标时间为20171121930,投标文件送达地点为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室,详见招标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营口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营口市站前区金牛山大街东23         
联 系 人:李主任
  
电 话:
18641710588  
  
代理单位:辽宁金誉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营口市站前区永红街7-11
       
联 系 人:苏瑞
  
电 话:
0417-2829979  18841733622 
传 真:0417-2829979

 

来源:      时间:2017-10-30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