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博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辽宁省营口监狱委托,对辽宁省营口监狱高戒备监区自来水管线工程项目(招标项目编号:LNZC20171000855)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辽宁省营口监狱高戒备监区自来水管线工程项目,采购预算价为大写:肆拾壹万陆仟零陆拾元零玖分,小写:416060.09元;(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一个合同包,投标人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
投标保证金:大写:捌仟元整,小写:8000.00元;
工期:20日历日。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二)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三)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4.1具有法人营业执照,且业绩、信誉良好,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和其他组织;
4.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3单位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与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竞标的投标人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重要通知”栏目中“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中相关规定,进行网上注册登记后并将所要求的材料报送到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四、领取竞争性磋商的时间及方式
2017年10月27日起至2017年11月2日下午16:00整(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有意参加者,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三证合一只需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项目经理资格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证明(委托代理人须携带一年以上社保缴费证明或经当地人事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以上所有证件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原件携带备查),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到辽宁博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营口分公司(创业大厦2层)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标书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不换。
五、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及开标地点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7年11月08日 14:00; (北京时间)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及开标地点: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营口行政审批大楼),届时请供应商法人或授权代表出席开标大会。
六、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辽宁省营口监狱
地 址:辽宁省营口监狱
联系人:战先生
联系电话:0417-3172039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博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金牛山大街90号创业大厦2楼203室
项目联系人:李萁
联系电话:0417-2878877转8001
辽宁博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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