磋商公告
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营口市政府采购中心)受 营口市财政局 委托,对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入围供应商采购(磋商项目编号:YKGGZC2017167)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以下简称磋商”,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包号 |
分包产品名称 |
第一包 |
会计师事务所 3名(全省范围) |
第二包 |
资产评估机构 3名(全省范围) |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 第一包、第二包须为辽宁省财政厅2014年-2016年三个年度综合评比前十名入围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
3. 成交供应商不得将项目转包或分包。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价。
四、领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
1、2017年10月27日—2017年11月3日11:00时止(节假日除外),每日9:00--11:00、13:30--16:30。
2、已入库供应商要下载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见附件)按要求完成填写后,须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及本表格一起传真或报送至采购科511室。采购科确认后将磋商文件电子版发送给供应商。(联系人:邹女士;联系电话:0417-2972508;传真:0417-2972521)
3、未办理入库的供应商,须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见附件),到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511室现场报名后,采购科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给供应商。
4、供应商办理入库手续详阅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公布的“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电子化交易平台系统八类主体入库通知”。
5、磋商保证金汇到我中心账户的截止时间:2017年11月6日11时(具体内容详见第一章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五、现场踏勘:
采购人不统一组织踏勘,领取磋商文件供应商可与采购人联系,自行到现场踏勘。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7年11月7日9:30(北京时间)。
七、递交响应文件及开标地点
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营口市政府采购中心)三楼开标室301室,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
采购单位:营口市财政局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417-2972034
集中采购机构: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营口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新联大街195号(营口市奥体中心对面)
咨询磋商文件联系人(采购科 电话:0417-2972505): 贺女士
发放磋商文件联系人(采购科 电话:0417-2972508): 邹女士
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营口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七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