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代码:
1、营口市新东海大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绿化工程监理已由营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营口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绿化工程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监理单位。
2、资金来源:财政拨款。合同估算价为19万元。
3、建设地点:位于新东海大街(庄林路-得胜路)。
4、监理范围:对营口市新东海大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绿化工程进行全过程监理服务。
5、监理期:2017年9月20日至 2018年5月1日。(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6、投标人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的独立法人单位,且无不良行为记录;
②项目总监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格,投标时的项目总监必须与中标后实际现场的项目总监一致;项目总监无不良行为记录,项目总监在建项目数量不超过1个;
③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近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原件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若投标单位所在地区的人社部门不在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原件上盖章,则须提供人社部门官网打印件并经人社部门官网可查且信息有效);
④投标人还须具备省信用办资格认定的信用中介机构评定的BBB级及以上企业信用报告,在“信用辽宁”网站(http://www.lncredit.gov.cn/)公示并可查。
⑤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须同时满足以上要求。
7、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21日至2017年8月28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通过网上的方式进行投标报名,网站名称为: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其他报名方式不予受理。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7年8月21日至2017年8月28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在网上进行购买招标文件,网站名称为: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招标文件500元/套(人民币),售后不退。
8、投标保证金:0.35万元(现金或电汇)。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营口分行营业部
账 号:4179 0002 2410 902
收 款 人: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15:00时(北京时间)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代理机构以现金或电汇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以到账为准,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15:00时(北京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拒绝。
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本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7年9月11日13:30(北京时间)。
10、开标地点: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地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新大街195号(沿海产业基地市体育运动学校南侧,大连理工大学营口研究院)。
11、投标文件的递交:
11.1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
11.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2、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13、发布媒体:本次招标公告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同时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14、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营口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
地址:营口市站前区
联系人:于延庆
电话:0417-3840142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联 系 地 址 :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7-12号
联 系 人:张丽丽/范墨荻
联 系 电 话:0417-3355092/093
传 真:0417-3355093
电 子 信 箱:ykgxzb@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