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公用事业局委托,对检察院北侧外围绿化工程(招标编号:GXTC-1742130)进行国内公开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项目内容
招标范围:检察院北侧外围绿化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计划工期:开工时间:2017年9月6日—竣工时间:2017年10月30日(具体开工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投资额:约424247.51元。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二)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三)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单位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须包含园林绿化工程的独立法人资格。
(五)投标单位须提供近3年(2014-2016年)具有已完成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业绩。
三、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报名要求及报名办法:凡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并对本工程感兴趣的投标人,携带营业执照副本、业绩(合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将上述材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装订成册(原件携带备查)。于2017年8月11日至2017年8月17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时—11:00时,下午13:30时—16:00时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地址: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7-12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保证金:0.80万元(人民币,电汇)。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营口分行营业部
账 号:4179 0002 2410 902
收 款 人: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日,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以电汇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以到账为准,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拒绝。
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本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9月1日9:30 (北京时间) 。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营口市西市区新联大街195号(沿海产业基地市体育运动学校南侧,大连理工大学营口研究院))。
七、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八、发布媒体:本公告同时在营口政府采购网、辽宁省政府采购网、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
九、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公用事业局
联 系 地 址 :沿海产业基地新联大街东一号
联 系 人: 常莎
联系电话: 0471-3888133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联 系 地 址 :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7-12号胜宏都市客栈
联 系 人:张悦、张丽丽
联 系 电 话:0417-3355091/092
传 真:0417-3355093
电 子 信 箱:ykgxzb@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