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二次)
一、 招标条件
废旧UPS电池处理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项目招标方为辽宁省烟草公司营口市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废旧电池处理单位。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废旧UPS电池处理项目;
2、采购单位:辽宁省烟草公司营口市公司;
3、项目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4、处理期限:合同签订后10日内;
5、招标内容:废旧UPS电池处理,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工商部门颁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年检合格
(2)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具有废旧回收许可资质
(4)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5)具有排污许可证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
(8)有依法缴纳税收;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1、时间:2017年8月7日至2017年8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辽宁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3、招标文件的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
五、招标文件领取要求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委托代理人领取招标文件时,除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外,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
3、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以下证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废旧回收许可资质证书、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排污许可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6个月以上(含6个月)经社保部门鉴证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8月29日14:00时;
2、递交地点: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新联大街195号(沿海产业基地市体育运动学校南侧,大连理工大学营口研究院));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7年8月29日14:00时。
2、开标地点: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新联大街195号(沿海产业基地市体育运动学校南侧,大连理工大学营口研究院))
八、本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营口政府采购网、辽宁省烟草专卖局外网。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辽宁省烟草公司营口市公司
地 址:营口市站前区太和北街14号
联 系人:陈辛
联系电话:18041735599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营口市站前区盼盼路北11号
项目联系人:纪红缘
联系电话:0417-6691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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