磋商公告
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营口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委托,经营口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对 职业培训资金结算专用账户(采购文件编号:YKGGZC2017041)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以下简称磋商”,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1.磋商项目名称:营口市劳动就业管理局职业培训资金结算专用账户
2.磋商项目编号:YKGGZC2017041
3.项目需求:
包号 |
分包产品名称 |
项目预算(万元) |
第一包 |
职业培训资金结算专用账户 |
0 |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中标银行在全市各市(县)区至少设立2个以上具备会计核能力的机构营业网点。采购单位(市本级及6个县区就业管理部门)在所辖区内的中标银行下高营业网点中,任选一个具备会计核能力的机构,开设“××(市)区劳动就业管理局职业培训资金结算专户”。开设“专户”机构需按要求经办辖区内职业培训资金结算业务(人民币),包括:账户设置、资金收付、会计核算、对账、票据及信息传递等业务。能够按采购单位要求执行收取参培人员培训费及备付补贴资金,按要求向参培人员返还培训费及向定点培训机构划拨补贴资金。(参培人员可在全市任意网点向专户汇入培训费、鉴定费,并由网点可供汇入款项凭证。)能够保障专户资金及时足额拨付。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成交供应商不得将项目转包或分包。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价。
4、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原件。
四、领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
1、2017年8月2日—2017年8月11日11:00时止(节假日除外),每日9:00--11:00、13:30--16:30。
2、已入库供应商要下载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见附件)按要求完成填写后,须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及本表格一起传真或报送至采购科522室。采购科确认后将磋商文件电子版发送给供应商。(联系人:邹女士;联系电话:0417-2972508;传真:0417-2972521)
3、未办理入库的供应商,须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见附件),到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522室现场报名后,采购科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给供应商。
4、磋商保证金汇到我中心账户的截止时间:2017年8月14日11时(具体内容详见第一章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已缴纳保证金的投标供应商未按时参加开标,则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五、现场踏勘:
采购人不统一组织踏勘,领取磋商文件供应商可与采购人联系,自行到现场踏勘。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7年8月16日 9:30(北京时间)。
七、递交响应文件及开标地点
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301室,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
采购单位:营口市劳动就业管理局
联系人:田先生
联系电话:0417-2980211
集中采购机构: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 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新联大街195号(沿海产业基地市体育运动学校南侧,营口行政审批局楼上)
咨询招标文件联系人(采购科 电话:0417-2972505):邹女士
发放招标文件联系人(采购科 电话:0417-2972508): 李女士
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二○一七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