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代码: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营口热电集团有限公司莲花锅炉房、高新区锅炉房并网改造工程已由营口市行政审批局以关于《营口热电集团有限公司莲花锅炉房、高新区锅炉房并网改造工程》项目备案证明营行审批【2017】1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营口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
一标段:营口热电集团有限公司莲花锅炉房、高新区锅炉房并网改造工程一标段
二标段:营口热电集团有限公司莲花锅炉房、高新区锅炉房并网改造工程二标段
2.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一标段:营口市站前区光华路热电第三热源厂至莲花锅炉房。
二标段:营口市高新区青花大街得胜路路口至滨海路路口。
2.3工程规模:
一标段:从光华路现有热网DN500管径分支出DN450支线,沿光华路向北敷设660m后向东敷设200m,分支DN350管线120m接入莲花锅炉房后变径成DN300管线敷设130m接入现有管网。(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二标段:高新区内青花大街现有DN500的盲端接入得胜路与青花大街交界处现有供热管网DN700管径的预留端,管径DN350,沿青花大街敷设长度为1700m。(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招标范围: 热力管网改造工程。(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工期要求: 2017年8月15日开工2017年9月29日竣工 ,共计45天(以实际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2.6合同估算价:一标段:180万元
二标段:21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标段、二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GB2),且有履行合同能力的企业参加投标。投标人还需具备省信用办资格认定的信用中介机构评定的BBB级及以上等级信用报告(信用辽宁网可查),企业信用报告及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GB2)作为企业投标的有效证件,开标时提供给招标人。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近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 贰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无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兼投不兼中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17日至2017年7月24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投标报名,网站名称为: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其他报名方式不予受理。
注:网上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4.2投标保证金:一标段:投标保证金金额3.5万元。
二标段:投标保证金金额4万元。
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资格确认后,请于2017年7月17日至2017年7月24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按照相关程序,通过CA认证锁登陆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2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7日9时30分,地点为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地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新联大街195号(沿海产业基地市体育运动学校南侧,大连理工大学营口研究院)]。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此公告已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同时在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营口热电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营口市盼盼路南段
联 系 人: 张先生
电 话: 0417-6630025
招标代理机构: 营口诚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营口市站前区光华路南27号
联 系 人: 杨美玉
电 话: 0417-3827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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