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组织招标的方式、时间等,近期另行公告。以上程序及结 果均由营口市公证处进行现场公证。如对废标结果有异议,请于七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提出质疑, 七个工作日以外的质疑请求将不再受理。
联系人: 邹女士
联系电话:0417-2973505 , 传真: 0417-2972521
联系地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新联大街195号(营口理工 学院南侧,营口市行政审批局楼上)
邮编:115000
在此,谨对积极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表示衷心感谢!
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17年7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