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站前区公安消防大队装修改造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
辽宁国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公安消防大队的委托,对营口市站前区公安消防大队装修改造工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1.招标范围:对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公安消防大队办公楼进行楼内装修配套施工及室外路面、墙体处理及配套管线施工。(具体范围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采购预算:258.9万元。
3.计划工期:2017年08月01日-2017年10月30日,共计90天。(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项目地点: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公安消防大队院内。(具体地点以招标单位指定地点为准)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 中标投标人不得将项目转包或分包;
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5.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2)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机械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领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凡具备上述资格并对本项目感兴趣的投标人,请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专业)、被授权人委托书或法人身份证明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或法人身份证,将上述材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装订成册办理报名及购买采购文件手续(原件携带备查)于2017年06月30日至2017年07月06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时—11:00时,下午13:30时—16:00时到辽宁国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采购文件,售价500元/套(图纸除外),售后不退。
四、投标保证金:2.5万元(人民币,电汇)。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营口跃进支行
账 号:0661 1601 0400 11450
收 款 人:辽宁国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15:00时(北京时间)前,按采购文件的要求以电汇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以到账为准,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拒绝。
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本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7月20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营口市西市区新联大街195号(沿海产业基地市体育运动学校南侧,大连理工大学营口研究院)),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开标大会。
六、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七、发布媒体:本公告同时在营口政府采购网、辽宁省政府采购网、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公安消防大队
地 点:营口市站前区渤海大街东119号
联 系人:赵先生
电 话:0417-3517017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国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7-12号
联 系 人:陶毅
联 系电 话 :0417-3355093
传 真:0417-335509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