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 价 邀 请
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营口市公安局委托,经营口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对更新车辆项目(采购文件编号:YKGGZC2017088)进行询价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包号 |
分包产品名称 |
采购预算(万元) |
第一包 |
汽车(两台) |
37 |
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 1 个合同包,投标人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领取询价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2017年6月30日—2017年7月7日11:00时止(节假日除外),每日9:00--11:00、13:30--16:30。
2、已入库供应商要下载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见附件)按要求完成填写后,须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本表格一起传真或报送至采购科522室。采购科确认后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给供应商。(联系人:邹女士;联系电话:0417-2972508;传真:0417-2972521)
3、未办理入库的供应商,须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见附件),到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522室现场报名后,采购科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给供应商。
4、供应商办理入库手续详阅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公布的“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库集中入库资格预审公告”。
5、投标保证金汇到我中心账户的截止时间:2017年7月11日11时(具体内容详见第一章招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
四、投标截止(开标)时间、接收报价文件时间与地点
1. 本项目接收报价文件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7月12日8:30-9:30时,投标人请在此时间之内将密封好的报价文件递送至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301室,在此时间之后送达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2.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7月 12日9:30(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
采购单位:营口市公安局
联系人:董科长
联系电话:13898777506
集中采购机构: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 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新联大街195号(沿海产业基地市体育运动学校南侧,大连理工大学营口研究院)。
咨询招标文件联系人(采购科 电话:0417-2972505):李先生
发放招标文件联系人(采购科 电话:0417-2972508): 邹女士
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二○一七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