磋商公告
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营口市国资委委托,经营口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对国有企业年度审计选聘事务所(磋商项目编号:YKGGZC2017091)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以下简称磋商”,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1.磋商项目名称:国有企业年度审计选聘事务所
2.磋商项目编号: YKGGZC2017091
3.项目需求:
包号 |
分包产品名称 |
项目预算(万元) |
第一包 |
营口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20 |
第二包 |
营口交通运输集团公司和营口储备粮集团公司 |
17 |
第三包 |
营口水务集团公司和营口瑞泰押运公司 |
16 |
第四包 |
营口交通物流集团公司和营口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
17 |
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 4 个合同包,投标人可兼投不兼中。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 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成立3年以上,注册地必须在营口域外;
3. 成交供应商不得将项目转包或分包;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价。
三、领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
1、2017年6月28日—2017年7月5日11:00时止(节假日除外),每日9:00--11:00、13:30--16:30。
2、已入库供应商要下载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见附件)按要求完成填写后,须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及本表格一起传真或报送至采购科522室。采购科确认后将磋商文件电子版发送给供应商。(联系人:邹女士;联系电话:0417-2972508;传真:0417-2972521)
3、未办理入库的供应商,须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见附件),到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522室现场报名后,采购科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给供应商。
4、磋商保证金汇到我中心账户的截止时间:2017年7月6日11时(具体内容详见第一章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四、现场踏勘:
采购人不统一组织踏勘,领取磋商文件供应商可与采购人联系,自行到现场踏勘。
五、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7年7月7日9:30(北京时间)。
六、递交响应文件及开标地点
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三楼302开标室,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
采购单位:营口市国资委
联 系 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417-4872010
集中采购机构: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 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新联大街195号(营口理工学院南侧,营口市行政审批局楼上)
咨询磋商文件联系人(采购科 电话:0417-2972508):王先生
发放磋商文件联系人(采购科 电话:0417-2972508): 邹女士
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二○一七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