磋商公告
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 营口市交通局 委托,经营口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对 营口市临港临空产业发展规划编制费(磋商项目编号:YKGGZC2017081)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以下简称磋商”,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1.磋商项目名称:营口市临港临空产业发展规划编制费
2.磋商项目编号:YKGGZC2017081
3.项目需求:
包号 |
分包产品名称 |
项目预算(万元) |
第一包 |
营口市临港临空产业发展规划编制 |
120 |
二、项目基本情况
营口市拥有我国东北地区最近的出海口营口港和营口蓝旗机场。发挥港口和机场的资源、区位优势,延伸产业链条,拉动地方经济发展,具备了必要的现实基础。随着国家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新一轮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的实施,适时编制《营口市临港临空产业发展规划》,通过对营口市港口、机场资源的统筹协调,发展好临港直接产业、临港关联产业、临港依存产业和临港派生产业,形成临港、临空产业集聚,港产互动、港城融合的发展格局。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投标人须为具有工程咨询或城乡规划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咨询单位;
3..成交供应商不得将项目转包或分包。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价。
四、领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
1、2017年6月16日—2017年6月26日11:00时止(节假日除外),每日9:00--11:00、13:30--16:30。
2、已入库供应商要下载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见附件)按要求完成填写后,须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及本表格一起传真或报送至采购科522室。采购科确认后将磋商文件电子版发送给供应商。(联系人:邹女士;联系电话:0417-2972508;传真:0417-2972521)
3、未办理入库的供应商,须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见附件),到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522室现场报名后,采购科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给供应商。
4、磋商保证金汇到我中心账户的截止时间:2017年6月27日11时(具体内容详见第一章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五、现场踏勘:
采购人不统一组织踏勘,领取磋商文件供应商可与采购人联系,自行到现场踏勘。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7年6月29日 9:30(北京时间)。
七、递交响应文件及开标地点
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301室,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
采购单位:营口市交通局
联系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0417-2833794
集中采购机构: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 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新联大街195号(沿海产业基地市体育运动学校南侧,大连理工大学营口研究院)。
咨询磋商文件联系人(采购科 电话:0417-2972516):田女士
发放磋商文件联系人(采购科 电话:0417-2972508): 邹女士
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二○一七年六月 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