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谈判公告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营口市保障住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对瑞华园小区廉住房地面改造工程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合格承包商参加该项目的谈判。
一、采购内容:瑞华园小区廉住房地面改造工程
项目预算资金:439857.75元,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招标范围:瑞华园小区廉住房地面改造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完成。
建设地点:瑞华园小区。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 谈判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2015新标准)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价。
三、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于2017年6月07日至 2017年6月09日(每日8:30--11:00时、13:00--16:00时,北京时间),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地址: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7-12号)报名及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报名及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被授权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上述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携带备查)。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及谈判时间:2017年6月12日 09:30(北京时间)
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及谈判地点: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地址:营口市西市区新联大街195号(沿海产业基地市体育运动学校南侧,大连理工大学营口研究院))。
五、谈判保证金:0.8万元(人民币,电汇)。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营口分行营业部
账 号:4179 0002 2410 902
收 款 人: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谈判保证金应在谈判截止时间前3日,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以电汇方式递交谈判保证金,以到账为准,谈判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谈判保证金将被拒绝。
请谈判单位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谈判无效等后果由谈判单位自行承担。
六、发布媒体:本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营口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对外发布。
七、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营口市保障住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 系 人: 秦 卓
联系电话:0417-2802040
采购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联 系 人:范墨荻、张丽丽
联系电话:0417-3355093/092
传 真:0417-3355093
邮 箱:ykgxz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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