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实物资产转让挂牌公告
受相关部门委托,对营口市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所属的再生基地土地及地面附着物第五次降价公开转让,具体内容如下:
一、转让标的名称:营口市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再生基地土地及地面符着物,其中土地面积60,765.80平方米土地;
二、转让挂牌底价:在第四次挂牌底价基础上下调10%,即本次挂牌转让底价为:14,054,135元;
三、挂牌公告期:2017年5月26日至 2017年6月23日止;
四、挂牌保证金及成交价款的支付事项:
1.转让标的保证金:1,400万元;
保证金需由意向受让方于产权受让意向资格确认后,按签订的意向受让协议书规定缴纳至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成交价款:转让成交后,出让方10日内同受让方签订转让协议,协议签订后5日内,受让方一次性缴纳转让价款。未按规定时限缴纳转让价款,转让协议无效,保证金不予以退还;
五、受让方条件:
1.受让方购买营口市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土地及地上建筑的企业所要进行的项目必须符合产业基地的总体规划;
2.竞买成功的企业需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土地变更及其他相关手续;
联系电话:0417--2834356
交易地址:营口市西市区新联大街195号。
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17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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