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2017年省财政预算资金水土保持项目盖州市松山峪小流域(碧流河水库上游)(刘家沟片区)二次公告已由营水利字[2017]142号文件《关于2017年省财政预算资金水土保持项目盖州市松山峪小流域(碧流河水库上游)(刘家沟片区)实施方案的批复》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盖州市水土保持局,招标代理机构为辽宁富隆工程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2017年省财政预算资金水土保持项目盖州市松山峪小流域(碧流河水库上游)(刘家沟片区)二次公告
2、招标单位:盖州市水土保持局
3、建设地点:盖州市松山峪小流域(碧流河水库上游)(刘家沟片区)
4、资金来源:省财政水利专项资金
5、项目总投资:约190万元
6、招标范围:松山峪小流域(碧流河水库上游)(刘家沟片区)完成治理面积475公顷(详见招标文件)
7、计划工期:2017年6月30日至2017年11月30日
8、质量标准: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10、投标保证金:叁万元
二、资质要求:
1、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有类似水利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必须纳入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www.lnwcip.com.cn),且凡未纳入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或被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4、投标人应具备有资格的信用评价中介机构出具的A级以上(含A级)等级信用报告并在有效期内,(信用辽宁网站可查)。
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三、报名、出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5月24日至2017年5月28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3:30-16:00时)
2、报名地点:辽宁富隆工程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长白二街格林观堂1期4号楼1-13-2)
3、报名要求:提供以下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按下列顺序装订)(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不用提供)(5)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不用提供)(6)拟派入本项目的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证(水利)、二级建造师资格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证(均为水利),质检员证(水利)、安全员证(水利)、施工员证(水利)(7)企业A级(及以上)信用等级报告(8)授权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注:上述人员均需提供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且社保可查,若网上查不到需提供当地社保局出具证明。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开标时间:2017年6月20日上午10时00分。
2、开标地点: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盖州市水土保持局
联系人:尚女士
联系电话:0417-7696828
招标代理人:辽宁富隆工程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长白二街格林观堂1期4号楼1-13-2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13898889299、024-31328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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