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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410路(得胜路-雷锋小学)道路整修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代码:0417201715009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营口市410路(得胜路-雷锋小学)道路整修工程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营口市四一零路(雷锋小学-得胜路)道路整修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营行审发[2017]6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营口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工程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营口市410路(得胜路-雷锋小学)道路整修(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410路(得胜路-雷锋小学)。

2.2工程规模:

道路全长约4700米,沥青路面宽10米。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整修及局部排水维修等。

2.3合同估算价为 1179.34万元。

2.4招标范围:道路全长约4700米,沥青路面宽10米。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整修及局部排水维修等。

2.5工期要求:2017年6月8日开工至2017年8月7日竣工(合计60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投标人还需具备省信用办资格认定的信用中介机构评定的AA级及以上等级信用报告(信用辽宁可查),并将企业等级信用报告作为企业投标的有效证件,提供给招标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 1. 投标人还需具备省信用办资格认定的信用中介机构评定的AA级及以上等级信用报告,并将企业等级信用报告作为企业投标的有效证件,开标时提供给招标人。2. 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近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5月8日至2017年5月15日,每日上午 8:30时至 11:00时,下午 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在网上进行投标资格确认,网站名称为: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其他方式不予受理 。

注:网上资格确认及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 15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资格确认后,请于2017年5月 8日至 2017 年5月15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01:30至04:00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通过CA认证锁登入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2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具体时间以网上实际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为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人民币),其中:招标代理收费为495元/本,软件公司收费105元/本,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1日9时30分,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投标人指定栏目。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同时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营口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

联系人:于延庆

联系电话:0417-3840142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嘉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陆玲

联系电话:0417-2653886

地址:营口市站前区盼盼路与一线交汇处

来源:      时间:2017-05-08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