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盖州分中心关于公开选聘拍卖机构的公告为促进盖州市公车改革工作的有序开展,保证拍卖机构选聘工作依法公开、公正、透明、高效地进行,实现资产保值增值,根据《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盖州分中心拍卖机构入围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有关规定,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盖州分中心拟公开选聘拍卖机构,邀请符合条件的拍卖机构前来报名参与选聘。 一、参加选聘的拍卖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和资格: 1、必须是营口市服务业委员会2014-2015年度年检合格的盖州区域内及驻盖州市区域内拍卖机构,原则上每年选聘一次,期间不再增加新的入围拍卖机构; 2、必须是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成立时间在两年以上,上年度通过有关部门年检; 3、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4、有取得拍卖业从业资格的人员,其中至少有一名是本行(公司)注册拍卖师,并有与主营业务密切联系的行业从业资格的专职或兼职人员; 5、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没有违反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职业准则的行为。 二、相关要求 1、不论拍卖结果如何,拍卖机构承担由此而造成的相应风险; 2、拍卖公司收取的拍卖佣金,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收取的比例; 3、拍卖机构承担拍卖标的宣传费用及拍卖会其他费用,并应积极扩大拍卖活动的知晓范围; 4、拍卖标的成交后,应积极协助买受人办理相关过户手续; 5、拍卖机构须按委托方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拍卖任务; 6、拍卖机构应自行踏勘拍卖标的物,自行承担一切费用和经营风险。 三、报名所需证件 1、授权书; 2、拍卖机构简介; 3、拍卖机构法定代表人简介; 4、通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和《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副本及复印件; 5、注册拍卖师名单、从业人员名单及注册拍卖师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6、主管部门出具的无不良职业记录证明; 7、近期拍卖记录及影响较大的成功拍卖案例; 8、其他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四、报名截止时间及联系电话 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4月14日15时止,预期不予受理; 报名联系电话:0417-7088003 五、本项目有效拍卖机构视同完全遵守本公告的全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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